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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(文网文)

游戏、音乐娱乐、动漫、演出剧节目、网络表演、艺术品、比赛活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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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

如果您的网站有提供以下文化产品服务

1、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,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、电话机、收音机、电视机、游戏机等用户端,供上网用户浏览、阅读、 欣赏、点播、使用或者下载等服务。

2、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、复制、进口、批发、零售、出租、播放等服务。

3、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、比赛、网络表演等服务。

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业务服务内容

  • 费用包含:
  • 专业技术方案的提供
  • 专业技术人员派遣
  • 专业申请网站
  • 难点技术攻关
  • 文化业务指导
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
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
[正本]
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
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
[附页]

证书内容:编号、申办单位名称、地址、法定代表人、经济类型、注册资本、经营范围、网站域名、有效期、发证机关盖章、发证日期。

“ 办理服务流程 ”

咨询业务意向(确定您办理的业务类型)

商务合作洽谈(为您量身定制解决方案)

基础材料准备(协助您准备所需硬性材料)

提交审核(剩下的事就交给我们了)

领取许可证

注: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,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,批准的,发给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;不批准的,说明理由。

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